国家质检中心郑州综合检测基地建设项目监控系统设备
购置及安装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本招标项目 国家质检中心郑州综合检测基地建设项目 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控系统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国家质检中心郑州综合检测基地建设项目监控系统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
2.2 建设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博学路与白佛南路交叉口东北角
2.3 建筑面积:约10万㎡
2.4 投资估算:约290万元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入侵报警系统和安防监控等系统。(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相关专业 贰级及其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 外省企业需提供有效的《进豫备案介绍信》;
3.6 投标人先到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科办理《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持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方可参与报名;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者,请于
4.2 报名需携带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的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相关业绩证明(以提供的合同原件时间为准)、进豫备案介绍信(外省企业提供)、《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以上资料现场报名时验证原件、留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非活页装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报名时留原件。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家。
6.1 凡通过资格预审者,请在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6.3 邮购招标文件的,邮费到付。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招 标 人: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21号
联 系 人: 电 话:0371-86529707 86529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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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健康路159号发展大厦5楼
联 系 人: 电 话:0371-55127434 电子邮件:henanhy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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