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湖北省鄂州市财政局下达的计划函要求,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湖北省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现就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2013EZCCGPA03 二、采购项目名称:湖北省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科技法庭 三、采购内容: 建设高清科技法庭6套、后端平台3套,其中标准型科技法庭5套、基本型1套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注册资金1000万人民币及以上。 3、投标人具备计算机系统集成贰级及以上资质。 4、提供庭审主机、摄像机、庭审资源服务器的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书面授权原件及复印件(设备制造商参与投标时不需提供,但代理商和集成商必须提供)。 5、投标人具备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湖北省公安厅颁发的《安防工程设计施工维修登记备案书》B类及以上证书。 6、庭审主机生产商通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7、投标人需提供与现有审判流程管理软件挂接的厂家开放接口承诺书。 8、投标商或所投庭审产品生产商提供政法行业省级单项合同不少于500万的同类项目业绩或在鄂州地区政法行业50万以上的同类项目业绩(要求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含该项目生产商授权代理商中标的)(原件)和使用方证明文件(原件)、用户联系人、联系电话)。 9、提供本地化服务,投标人和所投庭审设备生产厂家须在湖北省内设立公司、分公司或办事处(公司、分公司需提供本地注册的营业执照、国税、地税登记证;办事处需提供商务局发放的外地驻汉办事机构登记证复印件)。 10、提供生产厂家庭审软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 五、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12月16日上午8:00--11:30 ,下午2:30--5:00 (北京时间) 六、领取招标文件地点: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滨湖西路157号鄂州广电局大楼附楼三楼) 七、投标文件送达时间: 2014年1月7日上午8:30-9:30止(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概不受理) 八、开标时间: 2014年1月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九、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和开标地点: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滨湖西路157号鄂州广电局大楼附楼三楼) 十、参加投标单位必须在领取招标文件时携带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以便进行资格审查(以上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其他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投标时提供。 以上所有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均需在标书中提供。 十一、投标保证金 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为20000元(人民币)。投标申请人必须在2014年1月6日上午12:00前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需以投标申请人的单位账户汇到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逾期无效。投标单位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注明用途和投标项目,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户名: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账号:100521813170010001 开户行:邮储银行鄂州市滨湖路支行; 行号:403531002030 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保证金未到帐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联系人:陈 华 申光耀 联系电话:0711—3358276 3358277(传真)
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三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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