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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普兰店市公安局同步录音录像设备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2013-12-09 来源:大连市政府采购网

  辽宁正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普兰店市公安局委托,为2013年普兰店市公安局同步录音录像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具体事宜如下:

  一、项目编号:ZQ2013-2246

  二、采购内容:同步录音录像设备采购(详见谈判文件)。

  三、资质要求:

  ①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供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③投标人须提供审讯设备(审讯专用硬盘录像机、高清摄像机)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原厂授权证明;

  ④投标人须提供审讯设备(审讯专用硬盘录像机、高清摄像机)必须具有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

  ⑤在大连地区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

  注: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四、报名时须提供:①营业执照副本,②税务登记证副本,③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④投标人须提供审讯设备(审讯专用硬盘录像机、高清摄像机)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原厂授权证明原件,⑤投标人须提供审讯设备(审讯专用硬盘录像机、高清摄像机)必须具有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⑥大连地区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证明。以上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套,参加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谈判文件。

  五、报名及购买谈判文件时间:2013年12月9日至2013年12月13日,每日上午8:30-11:30、13:00-16:00(公休日休息)报名地点:辽宁正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普兰店市世纪大道中段240号) 。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

  六、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2013年12月17日14:00

  谈判地点:普兰店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七、采购单位:普兰店市公安局

  八、采购代理单位:辽宁正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坤    电话:0411-83186863     传真:0411-83186817

  九、监督电话:0411-83112607(普兰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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