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由于本项目于2013年12月9日对潜在投标人提出的质疑问题进行了回复,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7个工作日前进行,现对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科技法庭、监控门禁报警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ZGKD-2013218)作出如下变更:
招标文件中,“开标时间:2013年12月12日9:00;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13年12月12日8:00-9:00”,现变更为“开标时间:2013年12月17日9:00;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13年12月17日8:00-9:00”。
其余内容不作变更。
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3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