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公司:
受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检察院之委托,我公司为其拟采购的门禁系统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如有意参加,请于上网之日起至12月17日9:30―16:00时到我公司(苏州市干将东路178号苏州科技广场1号楼602室―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谈判文件,统一现场勘察时间:2013年12月16日上午10点,勘察地点: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检察院,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响应单位自己承担,响应单位若未勘查现场的,需为报价价格中所造成的偏差及错误承担责任。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为:2013年12月18日下午1:00―1:30分;递交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18下午1:30整,响应单位须于谈判截止时间前一天(即2013年12月17日)的下午4:00前交纳保证金肆仟元整到达指定帐号,并至招标代理公司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帐号:89060154800000123 开户行:浦发银行金阊支行),并于2013年12月18下午1:30时携带响应文件至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检察院(苏州市南环西路28号主楼215室)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单位: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检察院,采购单位联系人:李力,联系电话:68906824。招标代理公司联系人:叶韵,联系电话:13962132014,传真:68700399。
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