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受上海市金山区广播电视台的委托,就金山区广播电视影像设备(广播级ENG摄像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
一、项目概况: |
1、项目名称:金山区广播电视影像设备(广播级ENG摄像机)采购; |
2、采购编号:13-60089; |
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广播级ENG摄像机一批;具体采购内容、数量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等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
4、交货期: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叁个月之内; |
二、合格的投标人 |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已登记入库并成为会员的供应商,未完成登记的供应商必须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网址:www.shzfcg.gov.cn 或 www.zfcg.sh.gov.cn ); |
3、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
4、投标人必须是制造商或由制造商对本项目授权的代理商; |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С种行∑笠嫡吖娑ā� |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3年12月12日~2013年12月19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人民中路223弄1号2楼 |
3.、获取招标文件携带资料: |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
(3)设备制造商或者设备制造商对本项目授权的代理商原件; |
(4)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如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
(5)被授权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6)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精神,如果供应商符合文件规定属于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备注:以上资料原件审核后退还,留存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如有缺漏,代理公司将拒绝接收。 |
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一经售出恕不退还)。 |
四、接受投标、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
1、接受投标时间:2014年1月8日上午9:00至投标截止 |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4年1月8日 上午9:30 ,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
五、 投标及开标地点: |
1、投标地点:上海市金山区蒙山北路99号三楼308会议室 |
2、开标地点:上海市金山区蒙山北路99号三楼308会议室 |
六、采购人、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
采购人:上海市金山区广播电视台 |
地址:金山区石化卫零路343号 |
联系人:胡雪龙 |
电话:18930995492 |
代理机构: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人民中路223弄1号2楼 |
联 系 人:徐萍、尹桂花 |
联系电话:13916753485、13331806627 |
|
|
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 |
2013年1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