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办事处(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观澜办事处2013年城中村整治样板小区治安管理工作——监控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 本项目投标邀请及招标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2. 招标编号:0851-1361SZ01CL00
3. 项目名称:观澜办事处2013年城中村整治样板小区治安管理工作——监控设备
4. 项目情况一览表:
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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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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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澜办事处2013年城中村整治样板小区治安管理监控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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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天内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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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5.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5.2 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10年12月开始起算,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营业执照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复印件(原件备查)。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到期日应在本项目的公告日之后。
5.3.1 具有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资质证书;
5.3.2 在政府采购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安全及质量问题之一;
5.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6.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12月13日-2013年12月23日,工作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6.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5F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6.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6.3.1 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10年12月开始起算,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营业执照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复印件。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到期日应在本项目的公告日之后;
6.3.2 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6.3.3 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核查)。
6.3.4 提供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复印件;
6.3.5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6.3.5.1.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3.5.2. 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为了提高效率,供应商可先下载“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点击打开)”,填写后打印并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
6.4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6.5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500.00 元整。
7. 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7.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3年12月24日 14:00~14:30
7.2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3年12月24日14:30
7.3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5F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会议室。
9. 请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日五日前,将对招标文件的疑问以书面形式(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加盖单位公章传真或送达我司,逾期不予受理。我司会将集中答疑结果在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或我司网站以公开发布方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任何修改,以我司发出的通知为准。
10.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办事处
11.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5F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联系人:邸小姐
联系方式:0755-88377573
邮政编码:518040
传真:0755-8837 7787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纪律监督电话:020-8765 3380
12. 如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汇至以下账户:
户名: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泰然支行
账号:4420 1530 3000 5252 5818 (购买招标文件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