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12-16
1.项目名称:密云县人民法院数字法庭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ZRDX-BJGP-20131217
3.采购人名称:密云县人民法院
4.采购人地址:北京市密云县西大桥路5号
5.采购人联系方式:010-69092300
6.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中润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7.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宋家庄交通枢纽四层三区
8.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87150241转8711
9.采购内容:
财政预算项目名称 |
总金额(万元) |
包数 |
设备 名称 |
用途 |
数量 |
简要技术要求 |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密云县人民法院数字法庭采购项目 |
265 |
1 |
数字法 庭装备 |
办公 |
一批 |
行业 标准 |
否 |
10.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有效;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与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系统集成贰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和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证书;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较高的信誉,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有良好的声誉和业绩;投标人要提供同类项目业绩并在北京市拥有长期固定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机构;投标人应为投标产品的合法拥有者,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必须对产品提供针对本项目给予产品授权书,生产厂家投标的不必提供。
2)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逾期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11.查阅及购买招标文件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
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2013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计算机系统集成贰级(含)以上资质证书,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证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并装订成册。(以上文件携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1份,原件现场审查后归还,复印件招标公司留存)
1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3年12月16日至2013年12月22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30(北京时间)
13.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宋家庄交通枢纽四层三区417A室
(乘车路线:地铁五号线、十号线、亦庄线宋家庄站C2出口北行50米)
14.人民币500元;若邮购,每份加收人民币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人可根据情况选择购买文件。
15.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01月0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6.开标时间:2014年01月0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17.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18.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
19.项目联系人:卢小姐 王先生
20.联系方式:010-87150241转8711
北京中润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