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华彩工程咨询中心受瓦房店市林业水利局的委托,对其消防物资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瓦房店市林业水利局消防物资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HCCG20131208
三、招标内容:消防物资一批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投标人;
2. 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主要产品(风力灭火机、便携式手抬森林消防泵、背负式森林消防泵、森林消防服和手持对讲机)的生产厂家出具的合法有效经销或代理授权;
3. 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内(2011年10月至开标当日)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以中标通知书或签订的供货合同为准)至少三项;
4. 外地企业须提供在大连工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证明(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双方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注: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项目)
五、报名要求:
报名时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生产厂家出具的合法有效经销或代理授权原件(经销商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售后服务机构证明(外地企业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六、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8日至2013年12月31日每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公休日除外)在大连华彩工程咨询中心报名(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9号北门5楼,联合路与鞍山路交汇处)。
七、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套,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2014年1月6日13:30时到14:00时(北京时间)在瓦房店市万家灯火酒店五楼会议室。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1月6日14:00时止(北京时间)。
十、开标时间与地点:2014年1月6日14:00时(北京时间)在瓦房店市万家灯火酒店五楼会议室。
十一、招 标 人:瓦房店市林业水利局
十二、招标代理人:大连华彩工程咨询中心
联 系 人: 韩海涛 孙鹏 电 话:0411-82440355
传 真:0411-82440355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9号北门5楼
公司开户银行及帐号:广发银行大连沙河口支行133071516010006453
十三、瓦房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0411-85627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