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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东阳市华数广电网络有限公司有限电视网络监测报警系统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谈判编号:HXDYCG2013D-JZ-106
二、谈判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东阳市华数广电网络有限公司有限电视网络监测报警系统采购项目,详见第二章《采购项目需求》。
三、谈判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供应商,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
2)对所供货物有维护和安装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及较强的维护和售后服务能力供应商。
3)投标单位须提供年检合格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购买谈判文件时间和地点
1.时间:
2.地点: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阳分公司(东阳市人民路279号二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售后不退。
五、购买谈判文件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
(1)通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并备上述资料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2)授权代表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反馈单”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六、谈判响应截止及谈判时间:2013年12月31日14:30时。
七、谈判地点: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市人民路222号)十楼开标室
八、投标保证金:谈判响应方应于2013年12月31日11时前向谈判方提供足额保证金伍仟元整,以入帐为准(如用汇票需提前一天提交,谈判响应方在填写汇款单时须做到与以下提供的帐户信息完全一致),投标保证金由谈判响应方帐户汇至:
帐户名称: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阳分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东阳支行
帐 号:1208040009049061431
九、谈判会议携带资料要求:
法定代表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和身份证;授权代表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开标会议。
投标人代表未携带规定证件参加开标会议的或迟到的按其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十、业务咨询:
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阳分公司
联系人:钱先生 联系电话:0579-86690005 传真:0579-86690066
招标单位:东阳市华数广电网络有限公司
联系人:任方宏 联系电话:0579-89326923
东阳市华数广电网络有限公司
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阳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