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葛市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消防工程已由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许发改投资【2011】55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加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占60%、自筹资金占40%。招标人为长葛市人民法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长招采公字[2013]31号
2.2项目名称:长葛市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消防工程;
2.3建设地点:长葛市葛天大道东段北侧;
2.4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2.5总建筑面积:约16000平方米;
2.6本项目合同估算价:约180万元;
2.7计划工期:符合招标人要求;
2.8招标范围:包含对消防喷淋系统和消防自动报警系统的采购、安装,及后期的调试、验收培训等。其中:1、消防喷淋系统,包括消火栓及喷淋管道、消防水箱、消火栓、喷头、水泵接合器、大空间智能灭火系统、七氟丙烷灭火系统;2、消防自动报警系统,包括消防报警系统报警联动一体机、感烟探测器、消防报警按钮、声光报警器、布线和配管等;
2.9质量要求:合格;
2.10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本文件规定的条件;
3.2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并经年检合格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挂靠及违法分包。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2月25日至2014年1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葛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长葛市八七路原市政府院内东侧)报名。
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相应资质证书、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以上证件均验原件,留存按顺序装订的复印件一份(逐页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留存原件(投标授权委托书格式请在长葛市招标投标网www.cgsztb.com下载专区下载)。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所需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招标文件的获取地点:长葛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长葛市八七路原市政府院内东侧)。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http://www.hnzbcg.org.cn/)”、“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xczbtb.com/)”、“长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hangge.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葛市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长葛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374-6175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