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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巷、东苑立交地下通道增设视频监控系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3-12-31 来源:浙江宁波市招投标中心
交易登记号:13GC06044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法院巷、东苑立交地下通道增设视频监控系统工程已由宁波市城市管理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市政管理处,招标人为宁波市市政管理处,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市级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法院巷、东苑立交地下通道
规   模:电视监控摄像设备15台,录像与记录设备2台。 
招标控制价:343376元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招标范围:法院巷、东苑立交地下通道增设视频监控系统工程施工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不得被评为C级或D级信用等级(以开标日所在季度的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1.4投标人相关信息已在系统中确认通过;
3.1.5投标人在宁波工程建设网(http://www.nbecw.gov.cn)上无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3.1.6投标人电子信用证的施工登记情况符合承接业务规定且人工工资担保在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临时建造师年龄须在60周岁以下)二级及以上资格,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
3.2.2 拟派项目经理相关信息已在系统中确认通过;
3.2.3 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工程建设网(http://www.nbecw.gov.cn)上无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3.2.4 拟派项目经理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外无在建项目,同时在承接本项目后,其业务量仍符合甬建发[2009]269号《关于印发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
3.2.5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3.3其他要求: /                                                       。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 年12月31日至2014年1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 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在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F3014窗口。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和IC卡购买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5.1 金    额:人民币陆仟元整
形式: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宁波市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公共资源交易)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宁波新天地分理处
银行账号:33101983671050500863
到帐截止时间:2014年1月16日16:0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联系电话:0574-87187191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月20日09时30分,地点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公告发布
7.1 时间 :2013 年12月31日至2014年1月7日。
7.2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idding.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市政管理处
联 系 人:张宇恒      
招标代理人: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六楼
联系人:张薇、李红丽 
电话:87684880、87686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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