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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赣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章江大桥等七座大桥桥梁保护系统、监控中心建设及机房设备升级项目

2014-01-03 来源:江西赣州市政府中标变更

根据赣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复号:(2013)部门462]批复,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赣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的委托,对章江大桥等七座大桥桥梁保护系统、监控中心建设及机房设备升级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经采购人确认,现对20131223日发布的招标文件就有关事项变更如下:

一、变更事项1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四)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31223日至2014114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在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人民币/套,文件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201411514: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届时请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席开标会。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现变更为:

(四)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31223日至2014122(工作日内)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在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人民币/套,文件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201412314: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届时请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席开标会。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二、变更事项2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4、所投产品称重设备应具有省级主管部门(含省级)以上颁发的制造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现变更为:

4、所投产品称重设备应具有省级主管部门(含省级)以上颁发的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或制造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此变更公告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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