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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公安局大旺分局交通信号灯和电子警察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4-01-06 来源:广东肇庆人民政府

广州威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肇庆市公安局大旺分局的委托,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本国产品或者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1月3日至2014年1月9日五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肇庆市公安局大旺分局交通信号灯和电子警察系统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WL14013065
三、项目类别:货物类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招标项目的基本内容及要求:

 

子包号

采购内容

最高限价(人民币)

质保期

交货及完工 期

子包一

交通信号灯

1395000.00元

3年

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

子包二

电子警察系统

1875000.00元

3年

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




要求:本项目共分二个子包,投标人可对本项目部分或全部包进行报价,但每个子包不得分拆报价,且要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详见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子包一: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投标人应是具备主要投标产品(交通信号控制机、信号灯)生产能力的制造商;或取得产品制造商对本项目专项授权的施工企业;
4、投标人有从事过类似项目(交通信号灯/标志板/标线工程)的业绩,需提供《交通工程产品工程安装施工合格证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子包二: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投标人必须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叁级(非广东省公安部门颁发的,必须同时获得广东省公安厅的备案资格),并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含)以上资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证书有效);
5、投标人具有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6、投标人所投货物必须满足条件:投标人非制造商的,必须提供所投主要货物(高清抓拍单元、LED环境补偿灯、LED车牌补偿灯、交通灯信号检测器、前端控制主机、200万红外线高清网络智能球机、NVR)制造商出具的就本采购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制造商除外)(加盖制造商及投标人法人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购买。
2.时间:2014年1月3日至2014年1月9日,9:00-11:3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3.地点:广州威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肇庆分公司(详细地址:肇庆市端州区柳园南路10号城东广场二楼8室)。
4.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售价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5.报名应携带以下资料原件核查,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1)符合投标产品经营范围且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前款“投标人资格要求”子包一:第4点要求提供的证书复印件;子包二:第3、4、5点要求提供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含授权报名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 为方便报名,请先填写好《项目投标报名表》(并加盖公章),与相关资料一并提交报名。
本公司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报名及投标。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八、踏勘现场:
为保证本项目能按时按质完成,由采购单位组织本项目子包一(交通信号灯)投标人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时参加。
子包二不要求集中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自行组织到现场察看。
九、招标文件答疑:
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若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十、缴纳投标保证金:
请按招标文件要求于2014年1月17日前递交投标保证金。
十一、招标活动实施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4年1月24日14:30起至15:00止(北京时间)
2. 开标评标时间:2014年1月24日15:00时正(北京时间)
3.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地址:广东省肇庆市信安四路8号,肇庆市财政大楼二楼评标室。
4. 招标代理机构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标书和递交标书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按照所登记的内容参加投标的单位,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5.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指定媒体发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① 肇庆市政府采购网(www.zhaoqinggpo.gov.cn);② 肇庆市行政服务中心审批业务网(www.zqas.gov.cn);③ 广州威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www.gzwlgx.com)。
十二、联系信息:
1.采购单位:肇庆市公安局大旺分局
联系人:邓先生    电  话:0758-3649303
2.监督机构: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陈小姐    电  话:0758-3648266
3.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威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肇庆分公司
联系人:刘小姐    电  话:0758-2322908    传  真:0758-2322909
附:招标文件
广州威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肇庆分公司
201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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