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1-03
1、项目名称:信息化建设—北京电影学院科技创安工程升级改造项目(三期)(施工)
2、招标编号:XHTC-GC-2013-574
3、招标人:北京电影学院
招标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4号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10-82045113
4、招标代理机构全称: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10室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3905999
5、招标范围:北京电影学院科技创安工程升级改造项目(三期)(施工)(详见技术部分所示全部内容)
预算金额:人民币叁拾伍万零肆仟元整¥35.04万元(即招标控制金额)
工期:60日历天
施工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4号,北京电影学院院内
6、投标人资格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
2)提供通过年检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等;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三年之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具有安防工程壹级资质证书;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标书购买须知:
本包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何种原因或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招标文件电子版与书面招标文件,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通过邮寄方式购买标书,另加100元�始姆眩胪侗耆税慈缦抡斜甏淼刂泛驼撕呕憧睿⑼苯憧畹椎ゴ嬷琳斜甏砘埂J盏交刂春螅斜甏斫⒓窗颜斜晡募缱影娣⑺透侗耆耍币步咽槊嬲斜晡募始母侗耆耍杂始耐局械囊攀Р怀械T鹑巍�br /> 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防工程壹级资质证书(原件)、法人代表授权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9、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01月03日至2014年01月09日每日9:00—11:0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10、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01月23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开标时间:2014年01月23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
12、开标地点:锦江之星宾馆会议室
地址:北京西城区广安门南街56号(西二环白纸坊桥东南侧,护城河东)
电话:010-83516198(宾馆前台)
13、购买招标文件地址:
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10
邮编:100036
E-mail:lx@xhtc.com.cn
电话(总机):010-63905999
传真:010-63905988
联系人:孙兆誉、李响(5921、5923)
购买标书款及投标保证金请按如下地址办款:
开户单位: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西三环支行
帐号:862083067710001
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4年01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