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奉片区东部启动区2-13#地块工程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4-01-07 |
交易登记号:14GC060006
1.招标条件 鄞奉片区东部启动区2-13#地块工程已由海曙发展和改革局批复以海发改备[2013]07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宁波海曙城投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高档生活住宅区。 2.2招标范围:鄞奉片区东部启动区2-13#地块工程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2.3工期要求:与土建总包工程进度同步。 2.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5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和省级及以上安防管理部门(或安防行业协会)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壹级资信等级。 3.1.3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符合下列资格条件: (1)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临时建造师须60周岁以下)贰级资质,还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项目经理承接本项目后,其业务量仍符合本市对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承接业务量的规定; 3.1.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须在投标截止日之前(不含投标截止日)列入“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审核通过,且在评标时仍处于审核通过状态。 3.1.6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7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自2011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在2014年1月20日之前,将招标文件最后一页《要求查询行贿犯罪记录的函》填写完整并盖章(附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及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交至(或快递至)招标代理人,逾期未提交的,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提供《宁波市检察系统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书》,若未能提供《宁波市检察系统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书》,视作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须具有《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和IC卡。 3.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月7日至2014年1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IC卡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宁波市江东区宁穿路1901号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下同)3楼F3014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月27日9时30分,地点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宁波市江东区宁穿路1901号4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当日公告栏)。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日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海曙城投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东部新城和济街68号22楼(城投大厦) 电 话:0574- 83860963 传真:0574-87317431 联 系 人:王定乾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中山西路77号鼓楼大厦 邮 编:315010 联 系 人:丁建平、吕忠煜 电 话:0574-87304840、87304974 传 真:0574-873296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