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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消防改造工程采购信息公告

2014-01-17 来源:湖南政府采购网
受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委托,本代理机构对消防改造工程进行询价招标,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消防改造工程
二、政府采购编号:湘财采计[2013X]0179号
委托代理编号HNHX-20131219
三、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
1、工程概况: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大楼消防改造工程为消防报警联动主机、感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消防广播、消防电话、消防模块、消防报警楼层显示器更换;大楼气体灭火系统气瓶检测维护和药剂更换;大楼消防报警系统调试和消防联动控制系统调试;更换一批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消火栓水枪水带等消防器材项目。
2、招标范围: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采购预算:88.26万元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和社保登记证或半年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3)、201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2)、投标人须具有消防设施工程施工壹级资质;提供复印件。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4)、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电气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项目;提供复印件;
5)、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2013年5月至2013年10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文件原件并可查询);
6)、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即日起至201412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北京时间)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144号城市之心717室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八、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九、招标截止时间:2014124日下午2:30时(北京时间)
十、开标时间:20141 24日下午2:30时(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地点:湖南省华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采购人名称: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地址:长沙市芙蓉区东二环二段320号
电话:罗再良                       
联系人:0731-8220633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省华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144号城市之心717室
联系人:左丽                                            
电话:0731-82204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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