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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广播电视服务中心2013年电视节目监视报警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2014-01-24 来源: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潢川县广播电视服务中心2013年电视节目监视报警系统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潢川县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委托人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潢川县广播电视服务中心2013年电视节目监视报警系统项目

2.2采购编号:潢公采(2014002

2.3招标内容:八台50英寸监视器、摄像机壹台、多画面监测系统壹套、三频道双偶极子水平发射天馈系统一套、四十三频道四偶极子面包天馈系统一套、调频天线双偶极子垂直极化天馈系统一套

2.4供货及安装期:签订合同后12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2.6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投标法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格的营业执照,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含300万元),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有经销广播电视设备此项:

3.3 具有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4投标人须持有摄像机生产厂家或其在中国大陆地区的总经销商(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或证明原件(开标前,投标人必须提供);

3.5投标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承担采购项目的供货能力和服务。

4、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41232013128(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 1130,下午1430- 1700(北京时间),在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窗口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2报名时需提供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且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含300万元),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有经销广播电视设备此项、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上述资料报名时查验原件,留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

4.3招标文件费,500/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址: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潢川县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代理机构: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16558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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