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财政局的委托,对其市县两级视频会议系统及广域网升级改造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TLCG2014-0156
二、招标内容:A包:市财政局到15个县区财政局及3个局外办公单位的备份线路、县区视频会议设备以及相关网络设备改造(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B包:市局视频会议主设备以及会场改造(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注:1. 本次采购的B包:管理计算机必须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五期)的产品。投标单位如提供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五期)强制采购范围以外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2.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本项目招标以包为基本投标单位,投标人可以投一包或多包,但不能只对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投标人对多个包投标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分别提交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
5.采购预算:A包:120万元、B包:200万元(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A包:
(一)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二)投标人为分公司的,须具有总公司的唯一授权;
(三)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须提供所投高清终端、高清摄像头的合法有效授权;
(四)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市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B包:
(一)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二)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三)投标人为分公司的,须具有总公司的唯一授权;
(四)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须提供所投MCU、高清终端、高清摄像头的合法有效授权;
(五)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市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注:1.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2.本项目A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B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2014年1月29日起至2014年2月12日止每天8:3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
五、报名要求:
投标单位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未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信息网(http://www.ccgp.dl.gov.cn)“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已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
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B包提供)、总公司的唯一授权(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售后服务证明材料(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副本、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携带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双方公章的委托协议)的复印件一套(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六、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
七、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4年2月19日9:00至9:30(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受理区(6)(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八、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4年2月19日9:30(北京时间)。
九、开标时间与地点:2014年2月19日9:30(北京时间)在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第1开标室(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十、招 标 人:大连市财政局
十一、招标代理人: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靖、张光欣 电 话:0411-84651715、84651717
传 真:0411-84651726(自动)电子邮箱:tongli_dl@163.com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
开户银行及帐号:中信银行沙河口区支行 721291018260021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