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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视频监控系统(三期)工程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2014-02-10 来源: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一、 招标条件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视频监控系统(三期)工程项目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经济发展局以郑港经发【2014】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委托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视频监控系统(三期)工程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本项目是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在建的视频监控系统进行完善,做到对全区各主要路口、居民小区主要出入口,富士康厂区及员工主要居住区周围、事故多发路段增加监控摄像点位。本次三期工程是基于现有网络建设,采用网络视频监控产品构建。系统建成后能够满足适时监控、远程控制、录像存储、回放查看等要求。结合航空港区及富士康项目当前实际情况,拟以富士康项目为中心高密度铺设监控点,向周边辐射,以主要路口和重要场所为重点,共拟设置各类探头306个,要求均为高清晰、红外线、可旋转探头,建成后能随时与郑州市公安局视频监控系统联网。通过本项目的建设,极大地提高港区的治安综合管理水平。
2、招标范围: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视频监控系统(三期)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项目设计。
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满足政府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资质:
a.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b.安全技术防范工程一级资质;
c.具有工程咨询(通信信息或建筑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服务范围(通信信息或建筑专业)包含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3、业绩要求:2010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同时包含监控系统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和设计的业绩,也可为分别包含监控系统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和设计的业绩)。
4、针对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需要有单位注册地区(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开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2月10日至2014年2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市经八路与纬三路交叉口西北角苹果工社三楼招标代理部报名。
2、报名携带资料: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类似业绩合同原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资料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其它的查看原件,留加盖单位红章的复印件一套)。
五、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郑州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 系 人:陈光
电 话:13838269866
招标代理: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经八路17号
联 系 人:郭保瑞、陈学彬
电 话:0371-63225115、037163225116



2014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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