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同县政府采购中心受会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对会同县邮政局路口红绿灯系统、高清电子警察系统建设(政府采购编号:HTZCGKZB2014-003)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会同县邮政局路口红绿灯系统、高清电子警察系统建设公开招标采购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合格的投标人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以下资格证明文件必须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装订于投标文件内,原件待开标时备查,若有缺失开标后不得补正)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3、投标人的有效经营范围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经年检合格的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年检章要清楚, 副本原件待评标时备查)。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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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原厂正品,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主要设备(电警抓拍单元、摄像机、终端服务器、信号灯检测器、信号灯控制机、信号灯)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6、投标人须提供湖南省公安厅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壹级资质。
7、为确保售后服务及时性和技术性,要求投标人在怀化当地有售后服务机构或委托售后服务机构。
8、本次项目采购设备应符合现场环境要求且与现有系统完全兼容,能接入上级公安机关的系统平台,确保数据上传。投标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交警部门出具的现场勘测证明原件及设备完全兼容测试证明原件。
9、为确保产品服务高效、便捷,要求本次项目所投电警主要设备(电警抓拍单元、摄像机、终端服务器、信号灯检测器)为同一品牌;红绿灯主要设备(信号灯控制机、信号灯)为同一品牌。
10、机动车信号灯、方向指示信号灯、人行横道信号灯须符合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 14886-2006)、《道路交通信号灯》(GB14887-2011)和《城市道路信号控制方式适用规范》(GA/T527-2005)有关规定和要求。并按GB 14886-2006标准中附录C中图C.3或附录C中图C.4样式安装。
11、要求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12、要求投标人提供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1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无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2 月 18 日起至 2014 年 2 月 27 日止,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持: A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B投标单位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C投标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D投标单位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E投标单位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F投标单位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到 会同县行政中心B区1楼政府采购中心索取标书。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 2014 年 3 月 11 日上午 11 时 0 分(北京时间)在 会同县行政中心B区6楼会议室 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五、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 会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 会同县林城镇
联 系 人: 粟先生 电话: 13874449110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 会同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会同县行政中心B区1楼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话: 0745-8852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