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舆县人民法院采购万冢法庭重建项目
招标公告
平舆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平舆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就关于采购万冢法庭重建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实力的供应商前来参与。
一、项目编号:2013—CG—G018—034
二、项目名称:万冢法庭重建
三、主要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2014年3 月12 日下午15:00时,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二厅,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2014 年 3 月12 日下午15:00时,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二厅。
八、资格要求: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装全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技术参数、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的设备或产品。
1、具备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必须符合三级以上建筑资质的施工企业。
3、投标人应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本地化售后服务。
以上证件开标时需提供原件。
九. 获取资料须知
1、 获取资料程序:投标企业对本企业信息内容注明企业名称、所投标段、拟派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及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到指定地点 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4年2月20日至2014年2月27 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公休、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资料,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3、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业务股
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15939600700
4、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贰万元整。于2014年 3月11 日下午 17 时前到帐,由投标企业基本帐户直接汇入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户(收款单位: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 户 行:中国银行平舆支行 账 号:246820578944 )。投标保证金交纳和退还:投标保证金以按规定时间到达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帐户为有效,必须以银行电汇或转帐方式交纳,不接受现金交纳。票据出票地或电汇汇款地必须与投标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名称一致,转帐支票出票人、电汇汇款人均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到帐的为无效,并请投标人自行计算资金在途时间,由于资金没有及时到帐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汇款用途栏内必须填写平舆县人民法院采购万冢法庭重建项目投标保证金。
十.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信息网》、《平舆县人民政府网》、《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事宜若有变更,将在相关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十一.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平舆县法院
联 系 人: 郑先生 15893908080
招标代理机构: 平舆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联 系 人: 麻先生
电 话: 13608446150
监督方:
采 购 办 电话:0396—5027396
纪检监察室 电话:0396—5006110 0396—5000026
平舆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四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