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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想园办案工作区侦查指挥审讯监控和上级院互联互通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14-02-25 来源:江苏省政府采购

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想园办案工作区侦查指挥审讯监控和上级院互联互通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标号:常采公[2013]181号

常采公[2013]181号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常州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现就其想园办案工作区侦查指挥审讯监控和上级院互联互通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            招标内容

想园办案工作区的侦查指挥审讯监控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系统于2007年建设完成并使用至今,该系统为模拟系统,经过多年的使用该系统进入老化期,许多设备面临升级更换。按照常州市人民检察院要求需尽早完成想园办案工作区的侦查指挥审讯监控、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和音视频存储的系统改造,解决老系统存在的问题,并对现有侦查指挥审讯监控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系统进行合理利用,本着节省节约的原则,进行数模结合,实现审讯室高清监控升级改造。同时考虑到人员使用的操作性和习惯性,要求此次改造完成后能够与已有的市院、省院办案系统无缝数字级联,并且接受已建成的常州市人民检察院视讯综合管理平台的的统一运维和统一调度,还可向上接入省检视讯综合管理平台接受省院的远程指挥、管理和监督。(市院目前现有与本次系统建设相关的主要软硬件系统包括:数字化视讯综合管理平台、Uniview视频管理服务系统、海康硬盘录像机、H3C交换机)。视讯综合应用管理平台由常州市人民检察院和上海佳盟公司联合开发,其中视频主要分为高清和标清2部分,高清视频主要采用宇视高清摄像头,通过网络直接传输至平台,平台通过宇视SDK包借助宇视管理平台对视频进行调度、观看;标清视频由摄像头通过模拟信号传输至海康硬盘录像机,再通过网络传输至平台,平台通过海康SDK包对视频进行调用、观看和存储。

二、            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2、具有2011年以来100万元(含)以上已竣工的检察机关侦查指挥、审讯监控、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及互联互通类项目的成功案例,提供项目合同(包含设备清单)、验收证明;

3、具有所投主要设备(硬盘录像机、摄像头及相关配件、拾音器及相关配件、交换机)针对本项目的原厂授权和原厂叁年免费质保函;

4、能提供及时有效地本地化售后服务,投标人在江苏省内需有工商注册的固定售后服务机构;

5、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三、报名与资格预审时间和地点

1、本项目实行集中报名。报名时间:2014年3月3日上午工作时间;

地点: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三楼303采购一科。

2、投标人在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审核,复印件一套存档:

(1)《报名申请书》一份,格式自定;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受托人必须为本单位职工,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需有当地社保盖章);

(4)2011年以来100万元(含)以上已竣工的检察机关侦查指挥、审讯监控、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及互联互通类项目的成功案例,提供项目合同(包含设备清单)、验收证明;

(5)公司总部不在江苏省内的需提供在江苏省设有工商注册的直属固定服务机构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四、招标文件领取:

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在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招标文件,同时,投标人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由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方式(不接受现金)自行将投标保证金交至下列账户,并持相关凭证到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综合科换取相关收据凭证。

开户名称:常州市政府非税收入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常州分行营业部   

帐号:1105020109000099895

五、标前答疑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地点:

答疑:2014年3月5日下午1:30,三楼会议室。

投标截止和开标会:2014年3月21日上午9:30,四楼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联系 人:赵恒青

联系电话:0519-86800351,传真86800352

联系地址: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晋陵中路593号)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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