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付,招标人为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的委托,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项目
地 点:洛阳高新技术开发区春城路以西、华夏路以北;
工程概况: 框架结构、地下1层、地上8层、总建筑面积约7480.24㎡,总投资约2000万元;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工 期: 约380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安全要求:杜绝死亡事故;
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施工企业,并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不含临时执业证),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和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2 月25日至2014年 3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区开元大道与学府街交叉口市会展中心西侧四楼服务大厅)报名。
本次招标接受网上报名,即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投标单位登陆中心网站(www.lyggzyjy.com)申请会员,办理UK(含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
5.报名所需提交材料
5.1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委托人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2报名时必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5.3外地施工企业报名时必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经有关部门备案的《外地建筑企业进洛施工投标备案登记证》。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地 址: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春城路8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379-63158358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洛阳市西工区金谷园路滨江大厦7楼
联 系 人: 赵女士
电 话: 0379-65260166
2014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