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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数字档案及办公设备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4-02-27 来源:湖南衡阳政府采购网

 

  衡阳银桥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对数字档案及办公设备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数字档案及办公设备政府采购项目  
       二、政府采购编号:HY2014-A012  委托代理编号:YQ2014-HW005
三、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壹佰陆拾万元整(¥1,600,000.00
四、采购内容:数字档案及办公设备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基本资格条件:
(l)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根据投标人提供其所在地检察部门出具的重大违法纪录查询证明为准);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定资格条件:
(7)投标人若为非制造商的,须提供所投主要货物(A3高速扫描仪、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电子卷宗管理系统、存储、服务器、电脑、一体机、打印机)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4年2月26日起至2014年3月4日,每天8:0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含节假日)。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解放大道47号星月都会写字楼325房(华新汽车站旁,观光电梯上三楼)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现场报名
招标文件售价:400 元/份(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购买标书时,请投标经办人携带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税务登记证(原件复印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
④社保登记证或社保缴费证明(原件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⑦投标人若为非制造商的,须提供所投主要货物(A3高速扫描仪、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电子卷宗管理系统、存储、服务器、电脑、一体机、打印机)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留存招标代理机构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发售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2014318上午900分(北京时间)在衡阳市财政局一楼西侧招标大厅公开开标,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八、采购人: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解放大道32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734-8893111
 
 九、采购代理机构:衡阳银桥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解放大道47号星月都会写字楼325房
负责人:晏新发(13367340813)
联系人:唐花玲           邮编:421001
电  话:0734-8869684     传真:0734-8812146
基本帐户:
 银 行:工行华新支行
户名:衡阳银桥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号:1905028009024913845
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开发支行
户名:衡阳银桥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帐号:83070312000000575
 
十、监管部门衡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刘铁
电  话:0734-8867618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2014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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