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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火车站地区管理局数字化平台建设采购项目

2014-03-03 来源:数字音视工程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 长春市火车站地区管理局 委托,对 长春市火车站地区管理局数字化平台建设采购项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人:长春市火车站地区管理局
三、工程名称:长春市火车站地区管理局数字化平台建设采购项目
四、建设地点:长春站综合交通换乘中心地下一层
五、工程内容:长春市火车站地区管理局数字化平台
六、采购预算:本项目的采购计划编号:2013-11-5336-Z01  
计划编号 预算总额(元) 预算内资金(元) 预算外资金(元) 自筹资金(元)
2013-11-5336-Z01 756117 756117 0 0
七、承包方式:大包
八、质量标准:合格
九、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十、投标有效期:为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十一、踏勘现场:null
十二、答疑会时间:2014 年 03 月 10 日 10 时 00 分
十三、答疑会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四、投标文件份数:一份正本 五份副本
十五、发放标书起始时间:2014 年 03 月 03 日 09 时 30 分
十六、发放标书截止时间:2014 年 03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
十七、发放标书地址:网上免费下载
十八、投标开始时间:2014 年 03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
十九、投标截止时间:2014 年 03 月 26 日 09 时 30 分
二十、投标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十一、开标时间:2014 年 03 月 26 日 09 时 30 分
二十二、开标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十三、投标保证金:其它各类工程 5000 元  
二十四、工期要求:采购合同签定后 90 天 
二十五、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应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应规定;2、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含三级)三级以上资1、投标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应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应规定;2、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含三级)三级以上资质。  
二十六、工程计价方式:其它各类工程 综合单价 
二十七、评标方法:其它各类工程 综合评分法 
二十八、付款方式:
分期付款
合同签订后付款35%;设备材料到货25%;项目竣工验收后付款30% 余款10%在项目竣工后一年六周内支付
二十九、结算方式:
一次性包死
一次性包死

补充说明
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邮政编码:130011
传真:0431-88779609
联系人:
曲钧昊 电话:88779626
张鹏翔 电话:88779636
 
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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