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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淮集聚区招商展示馆智能化系统工程

2014-03-05 来源:江苏淮安市
1、江苏宁淮现代服务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宁淮集聚区招商展示馆智能化系统工程已经淮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宁淮集聚区招商展示馆智能化系统工程
 2)、工程地点:淮安市清浦区北京南路东侧、创业路北侧
 3)、建设内容:智能化系统安装与调试;
 4)、工期要求:90日历天
 5)、工程质量:合格,最终达到市优工程;
 6)、招标内容:智能化系统安装与调试,具体项目和内容详见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4、报名方式:招标文件发放起始时间与招标公告公开发布时间同时进行。本工程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投标申请人报名,同时向投标申请人发售招标文件。
5、请投标申请人于2014 3 6日至20143 12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和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到淮安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二楼(淮安市深圳路16号)现场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6、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投标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201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且财务未出现亏损情况);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投标申请人如实提供承诺书);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投标申请人如实提供承诺书)
(4)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申请人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
(5)拟派项目经理(投标建造师)的资质等级通信与广电或机电安装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6)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投标申请人如实提供承诺书)
(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申请人提供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8)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投标申请人如实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或竣工验收申请和原发包人同意参加投标证明;评审委员会审核该项时,将在相关网站检查项目经理在建工程情况,工期内如有提前竣工的,本项必须提供该竣工验收证明,否则按有在建工程处理)
(9)投标申请人的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提供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提供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
(10)投标人应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具体详淮检会〔2011〕3号文《关于在全市招投标领域引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机制的通知》)(投标申请人的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开具证明);
(11)本工程拒绝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投标申请人提供的材料非联合体即可);
(12)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投标申请人如实提供承诺书)
 
7、资格后审的审查:
招标人委托本工程评标委员会实施投标人资格审查。投标申请人严格按照要求提交资格审查申请材料,同时携带资格审查申请材料复印件的原件备查,资格审查申请材料复印件应与提供的原件一致,否则不予认可。如有特殊原因无法提供原件的,复印件必须经原发证部门盖章确认,否则不予认可。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法: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申请人的投标文件将全部进入评标程序。
如果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家时,则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9、投标文件的递交
(1)申请截止时间为2014  3 26  上  午  9    00 分,地点为淮安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三楼开标 四 室(淮安市深圳路16号)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评标细则:
本工程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1、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2、招标人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清浦区北京南路东侧、创业路北侧
联系人:毛总    电话:13951634837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地址:淮安市深圳路1号
联系人:郑工   电话:15152401209
13、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14、本招标公告的发布时间为:2014 3 6 日至2014 3 12 日。
 
 
招 标 人:(公章)                                           招标代理人:(公章)
 
负 责 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2014年 3月 6 日                                                2014年3 月 6日
 
 
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盖备案章)
经 办 人:(签字)
 
201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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