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经青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现就青田县人民法院的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第二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提供本次服务的企业或其合格代理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 QTJZCG2014-007
二、采购组织类型: 集中采购
三、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四、招标人: 青田县人民法院
五、采购代理机构: 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
六、采购内容及数量
包号 |
采购内容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
(万元) |
备注 |
1 |
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 |
页 |
240万 |
64.8 |
详细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
七、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2、投标人特定条件:
(1)投标人必须为国内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采购服务的企业(在浙江省内设有常驻服务机构);
(2)具有浙江省高院数字化加工入围企业、中标后能在浙江省高院报备的企业或者为浙江省档案学会定点加工企业;
(3)企业注册资金必须在100万元以上;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公告发布时间:2014年3月10日
九、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方法:网上下载。
2、下载地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网(http://www.qtzfcg.gov.cn)。
十、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5000元。
2、投标人应于2013年3月31日09:30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汇票、电汇、现金等形式交至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帐户,并经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综合科确认有效后开具收据为准。
3、账户信息:
户 名: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专户
开户银行:青田县塔山信用社
银行行号:402343200258
账 号:1109021201201000377303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4年3月31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二),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十二、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4年3月31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在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二),投标人须派全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三、业务咨询:
青田县人民法院(招标人)联系人:程昱,联系电话:0578-6821424
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联系人:朱月锋,联系电话:0578-6818290,传真:0578-6818038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青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8-6826642
青田县人民法院
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
二�一四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