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我司于2014年03月10日在网上发布的2013-HCGK-930-保税港区监控二期(卡口及东查部分)项目补充公告作出如下更正:
1、招标文件购买时间由原先的“2014年01月03日至2014年03月26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00-11:30:00]或下午[2:30:00-5:00:00](北京时间);”更正为“2014年01月03日至2014年03月19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00-11:30:00]或下午[2:30:00-5:00:0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时间由原先的“投标文件应于[2014年03月27日]上午[9:00:0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八楼,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前台],逾期递交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更正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14年03月20日]上午[9:30:0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八楼,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前台],逾期递交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开标时间由原先的“[2014年03月27日]上午[9:00:00]”更正为“[2014年03月20日]上午[9:30:00]”。
按招标文件规定,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通知如与招标文件中相应条款有冲突的以本通知为准。请各投标人接到通知后将回执回传至我司,电话:0592-6581288,传真:0592-6588966。
特此通知
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2014年03月10日
回 执
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关于贵司发来的<厦门华沧-关于2013-HCGK-930-保税港区监控二期(卡口及东查部分)项目的更正通知>我司已收悉
特此回执!
投标单位:(盖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