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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 长春市第六中学 委托,对 长春市第六中学教学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
一、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 ||||||||||
二、采购人:长春市第六中学 | ||||||||||
三、项目名称:长春市第六中学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 ||||||||||
四、采购预算:本项目的采购计划编号:2014-01-547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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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 ||||||||||
六、投标有效期:为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
七、答疑会时间:2014 年 03 月 17 日 10 时 00 分 | ||||||||||
八、答疑会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 ||||||||||
九、投标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 五份副本 | ||||||||||
十、发放标书起始时间:2014 年 03 月 11 日 09 时 24 分 | ||||||||||
十一、发放标书截止时间:2014 年 04 月 03 日 09 时 00 分 | ||||||||||
十二、发放标书地址:网上免费下载 | ||||||||||
十三、投标开始时间:2014 年 04 月 03 日 09 时 00 分 | ||||||||||
十四、投标截止时间:2014 年 04 月 03 日 09 时 30 分 | ||||||||||
十五、投标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 ||||||||||
十六、开标时间:2014 年 04 月 03 日 09 时 30 分 | ||||||||||
十七、开标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 ||||||||||
十八、采购内容:教学设备(校园监控中心管理系统) | ||||||||||
十九、交货地点:详细见招标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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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交货期:采购合同签订后15天 | ||||||||||
二十二、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应规定 2、不接受联合投标 | ||||||||||
二十三、货物质量要求:详细见招标文件 | ||||||||||
二十四、售后服务:5年内免费保养及维修,交换机、服务器制造厂家必须出具售后服务承诺和投标人保修服务相一致;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服务响应时间不超过2小时; | ||||||||||
二十五、投标保证金:5000元 | ||||||||||
二十六、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 ||||||||||
二十七、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联系人:王东 | ||||||||||
联系电话:13843181791 |
补充说明 |
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邮政编码:130011 传真:0431-88779607 联系人:周国栋 魏子奇 魏子奇 电话:88779602 周国栋 电话:88779607 |
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