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具有法人资格,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国内企事业单位均可参加投标;
2、具有国家信产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含贰级)以上专项资质;
3、具有湖南省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备案证一级资质;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在长株潭地区有维护维修机构。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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