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乐安县人民医院委托,抚州市建红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住院部监控设备项目进行询价采购,邀请有相应资质和具有相应供货能力的厂家或供应商根据询价文件要求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并提供满足要求的货物。采购项目要求如下:
(一)招标编号:FZJH-LZC-XJ-(2014)007
(二)招标方式:询价采购
(三)采购内容:前端图像采集部分
1、高清红外摄像机,数量:21台
2、高清红外球机,数量:1台
3、摄像机专用电源,数量:21只
4、球机专用电源,数量:1只
5、支架,数量:21套
图像传输部分
1、超六类网线,数量:12箱
2、 电源电缆,数量:8000米
3、 控制线,数量:800米
4、室外光缆,数量:800米
5、网络收发器,数量:6对
6、线管,数量:3000根
中心机房部分
1、高清液晶监视器,数量:1台
2、数字硬盘录像机,数量:1台
3、中心交换机,数量:1台
4、终端盒,数量:1个
5、监控录像硬盘,数量:4个
6、客服端软件,数量:1套
(四)投标人须知:
1、报名时间及购买询价文件方式:本项目取消现场报名环节,凡有意对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可于2014年3月19日下午15:00时前在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jxlean.gov.cn/ztb)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后直接投标。乐安县乐安县人民医院询价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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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请于2014年3月19 日下午15:00 时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递交到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开标时间及地点:2014年3月19日下午15:00时在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各投标人须派代表持所需证件原件出席开标会议。本询价采购项目缴纳报名费壹佰元及投标保证金1500元整,开标当天现场提交。
2、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①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②经年检合格后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备注:以上证件开标时必须提供原件
3、其他要求:
①本项目为承包方式,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该项目的材料采购、运输、安装、调试、税票和保养等一切费用。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即交钥匙价),投标人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
②投标人需所有参投产品技术参数和实物彩色照片,必须是全新、正宗、原装的产品;如有技术偏离,则必须不低于招标方的技术参数要求。
③采购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天内由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
④交货地点和时间: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免费送至乐安县人民医院指定地点。
⑤验收:由采购人组织验收。
⑥付款方式:货到安装验收合格后付总价款的40%,6个月后付总价款的50%,余款在壹年内全部付清(不计息)。货物验收合格后,凭中标通知书、验收报告、发票复印件、合同由乐安县财政局采购办按合同约定付款。
4、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一正二副)
(1)①投标承诺书;
②政府采购询价报价表;
③技术规格偏离表;
④所有参投产品技术参数、实物彩色照片、产地说明证书;
⑤投标人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内页复印件(要求清晰反映企业法人本年度年检情况记录和经营范围,经营范围必须和本次采购内容相吻合,同时要加盖单位公章,必须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⑥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否则报价无效);
⑦投标人认为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资料。
(2)投标文件一律采用A4纸张,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每页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该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装订成册密封袋内,在密封袋的所有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印章或签字。袋外应写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并注明“开标时启封”。投标文件密封及制作不规范,不予受理。
5、确定中标供应商由询价小组进行。询价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以合理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中标供应商。如果出现服务、质保、交货时间、最低报价等均相同的情况,将组织最低报价的报价人进行第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必须低于第一次报价。
6、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应遵循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及通行规则。
7、联系方法: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以下联系方式联系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794-6573826 18322999668
乐安县人民医院
抚州市建红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3 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