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建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崇明县公安局委托,对崇明县公安局农村地区新增图像监控建设项目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具备条件的企业参加投标。
一、相关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已进行登记并成为会员的供应商;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丙级及以上资质(包括丙级);
5、应具有丰富的、规模相当的电子政务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经验;
6、在本市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服务团队,且具有良好的业绩及财务状况;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参加投标的企业应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参加报名及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在报名及投标时提交由当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提交的2013年6月份或2013年6月份以后至今任一月份该单位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资料原件(必须加盖相应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的有关业务公章),同时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在前述职工缴纳养老保险明细清单以内,否则不接受其递交的报名或投标资料。
9、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36条—关联方披露》规定,投标人之间构成关联方关系的,则前述投标人只能确定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报价,否则,一经查实,前述构成关联方关系的投标人中标无效(关联方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二、项目概况:
采购编号:2014-10099
项目编号:CMJZCG(H)2014114
招标内容与范围:农村地区新增图像监控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招标单位:崇明县公安局
项目名称:崇明县公安局农村地区新增图像监控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项目实施地址:崇明县境内买方指定的任意地点
三、报名提供的资料
1、会员供应商的相关证明;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3、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丙级及以上资质(包括丙级)原件及复印件;
4、2012-2013年电子政务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服务的成功案例(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提供经营场所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非本地企业);
6、2013年财务报表原件及复印件;
7、当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提交的2013年6月份或2013年6月份以后至今任一月份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资料原件(必须加盖相应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的有关业务公章,包括单位缴费信息以及参加报名和开标的授权委托人的缴费明细清单);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9、为有效防止供应商串标,报名时应提交《公司股东组成基本情况》。(该表格可通过“崇明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政府采购日常工作用表”中选择下载后填列。
注:上述资料经复印后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原件(除社保外)经审核后退回。
四、凡愿参加投标的企业于2014年3月24日-27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00(北京时间),委派授权代表持上述资料,到崇明县城桥镇玉环路616号207室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或于2014年3月28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00(北京时间),委派授权代表持上述资料,到崇明县城桥镇翠竹路1501号4楼交易大厅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300元/本。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开标时间):2014年4月14日9:00整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崇明县城桥镇翠竹路1501号4楼开标室
代理单位:上海建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郁菁
联系电话:69615049
地址:崇明县城桥镇玉环路616号
传真:59624394
招标单位:崇明县公安局
联系人:顾耀国
地址:城桥镇鳌山路633号
联系电话:24060367
如果供应商认为本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采购需求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的,可以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联系人询问或质疑。
上海建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