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东大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公安局的委托,对其智能交通诱导信息系统(三期)建设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DDZTB2013167
二、招标内容:
扩建智能交通诱导信息系统,拓展原有的交通信息采集子系统、交通信息中心处理子系统、交通信息发布子系统、通讯子系统的功能。增加公众交通服务平台。
具体包括:建设5处路边LED交通诱导显示屏,建设路段车流量信息采集终端150处,建设10处查看屏幕及路况确认的高清动态视频监控,建设60套高点(区域)图片路况采集系统以及室外通讯系统。搭建智能交通互联网中心应用系统,设计开发互联网路况展示、航班信息、天气信息,公交信息,动态车位、事件管理,特别是引用浮动车数据,并将信息输送给交通信息中心处理子系统,开发手机终端出行信息定制软件。
(详细内容见第三章 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注:1、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
2、本次采购的计算机、笔记本电脑必须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第十五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投标单位如提供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第十五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强制采购范围以外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报价文件。
三、采购预算:1556万元(投标单位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投标人的资格: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非外商及港澳台独资、合资企业);
2、投标人须具有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系统集成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所投主要产品(前端监控设备、高清抓拍主机)合法有效经销授权证明原件;
4、投标人在近三年内(
5、外地投标人必须具有在大连市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注: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六、报名要求:
投标单位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未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信息网(http://www.ccgp.dl.gov.cn)“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已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
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原件、业绩证明材料原件(以供货合同为准)、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材料原件及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七、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
八、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
九、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
十、开标时间与地点:
十一、招 标 人:大连市公安局
十二、招标代理人:大连东大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夏程程、邹君 电 话:(0411)84350800-8008
传 真:0411-84359600(自动)电子邮箱:dldd_xcc@163.com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高尔基路769号
开户银行及帐号:中国银行大连和平广场支行
3077 5632 4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