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新交建2014-030
1.招标条件
新乡市辉龙阳光城安防系统改造工程,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乡市辉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天正建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乡市辉龙阳光城安防系统改造工程
2.2项目内容及要求:
2.2.1工程规模:施工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2.2.2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2.2.3标段划分:一标段监控系统更新改造工程
二标段门禁机动车管理系统更新改造工程
三标段行人通道管理系统更新改造工程
2.2.4工程建设地点:新乡市辉龙阳光城内
2.2.5工期要求:80日历天;
2.2.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有关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要求;
2.2.7资金来源及落实:专项维修费,已落实。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的良好记录;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3.6监控系统更新改造工程必须具有公安部门核准发放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或建筑智能化系统)贰级及以上资质;外省投标人须在新乡市设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从业资格证;
3.7门禁机动车、行人通道管理系统须具备公安部门核准发放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或建筑智能化系统)叁级及以上资质;
3.8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联合体形式投标;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领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3 月 27 日 至2014年 4 月 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11:30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需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两份留存)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大楼四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套,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4年 4 月 21 日9:00整,地点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本招标工程招标人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监督电话:
新乡市监察局: 0373-3076005
新乡市住建委招标办:0373-3051878
招标人:新乡市辉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373-369733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天正建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魏先生 联系电话:13938758379
2014年 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