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2201409007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汤岗子学校学术报告厅装修工程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财政,招标人为鞍山市汤岗子学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鞍山市汤岗子学校(鞍山市千山区汤岗子镇)
2.2工程规模:装修面积约840平方米
2.3招标范围:土建、装饰、给排水及电气工程
2.4工期要求:2014年5月1日开工至2014年7月31日竣工,计划工期92天。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签订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3月28日至2014年4月1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在辽宁博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鞍山市铁东区二一九路16号国贸大厦西座六层)报名。
4.2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2.0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3月28日至2014年4月1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在辽宁博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鞍山市铁东区二一九路16号国贸大厦西座六层)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图纸资料押金500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报名资料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4月22日14时00分,地点为鞍山市汤岗子学校3楼会议室(鞍山市千山区汤岗子镇)。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已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鞍山市汤岗子学校
地 址:鞍山市千山区汤岗子镇
邮 编:114048
联 系 人:孟凡利
电 话:0412-2410243
开户银行:工行汤岗子分理处
账 号:0704025509264000723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博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二一九路16号国贸大厦西座6层
邮政编码:114009
联 系 人:张秀茹
电 话:0412-6382001/6352001
传 真:0412-6382001/6352001―801
电子邮件:lnbozhong@126.com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鞍山分行环园支行
账 号:213311631018000480482
2014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