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辛店法庭安防监控设备
政府采购询价公告(第二次)
项目名称: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辛店法庭安防监控设备政府采购项目
公告期限:2014年3月28日、31日
询价时间:2014年4月1日下午15时
采购人名称:
采购人地址: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新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一、项目编号:DYQCG2014-27#
二、采购内容: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辛店法庭安防监控设备政府采购项目包括设备供货调试及售后服务等,预算资金98000元人民币。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供应商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且必须具有所报设备的生产或经营能力。
四、强制采购清单范围:采购项目属于强制采购清单范围内的,供应商必须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选择所报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设备的品牌。
五、供应商报价时应提供的资信证明: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注明 “与原件一致”字样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否则,不允许参加询价活动。
(二)所报产品设备品牌、型号属于强制采购清单范围内且在有效期限内的,必须提供网上打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允许参加询价活动。
(三)所报产品设备品牌、型号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且在有效期限内的,提供网上打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再对该供应商报价进行节能、环保产品因素价格调整。
六、报名方式:有报价意向的供应商请在公告期限内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明响应的项目编号和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到山东新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报名,确认报价意向。在公告期限内未按时报名的供应商,其报价不予接受。
七、报价地点:东营区新区中山路909号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五楼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先生 电 话:0546-8307357
地 址:地 址:东营市胶州路532号(实验楼206室)
山东新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0一四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