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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镇文体中心影剧院的舞台机械系统(增加)及视频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采购公告

2014-03-31 来源: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人民政府委托,就东吴镇文体中心影剧院的舞台机械系统(增加)及视频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一、 招标货物名称、数量、用途及主要技术规格
子包
货物名称
数量
交货期
交货地点
 
舞台机械系统(增加)及视频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
1
满足现场总体进度要求,具备调试条件后15天内完工。
鄞州区东吴镇
文体中心影剧
院项目工地现场
 
二、合格的投标人(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具有宁波文化项目同类业绩。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为每子包 300 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或网上下载,请另付 50 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或信息服务费,并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帐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招标编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间:招标公告刊登之日起,每天(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08:30-11:30, 13:30-17:00
五、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之前停止出售本公告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
六、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二处。
七、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4417140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鄞州中心区钱湖南路578),迟到的投标文件和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收。
八、开标时间和地点:定于20144171400(北京时间)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鄞州中心区钱湖南路578)。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九、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5000 元;
(保证金形式:转帐支票、汇票或电汇),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缴纳到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
 
十、投标保证金:开户单位名称: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宁波鄞州农村合作银行彩虹支行
    号:81014101302093045
标书费:开户单位名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江北支行 
    号: 94090154800000191
 
十一、其他事项: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投标前必须到“宁波市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上进行注册登记。
 
十二、采购人: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人民政府
      址: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姓名:冯工
      话:0574-88489215
 
十三、招标代理公司: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址:宁波市江北区正大巷32
     话:057487322846
     真:057487323935
 人:王燕、王裕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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