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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川县广播电视台高清数字摄像机设备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4-03-31 来源:江西招标信息网采购

黎川县纵横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关于黎川县广播电视台高清数字摄像机设备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经有关部门批准,黎川县纵横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受黎川县广播电视台的委托,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就高清数字摄像机设备系统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国内具有相关资质的响应商前来谈判。

1、项目编号:LCXZH(063)2014-J007

 2、项目内容:高清数字摄像机设备系统

技术要求按国家现行规定(国标、部标或行业标准)。

3、①响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响应商必须是商业信誉好,具有相应的资质和履约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的国内经销商且注册资金大于或等于500万元。

②响应商谈判时须提供如下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人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广播级肩扛式全高清数字摄像机、高清数字磁带录像机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以上资料谈判时提供原件备查,未提供原件视为无效谈判]

4、报名办法:实行网上报名,不接收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可自行于即日起从黎川县招投标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http://www.lcztb.cn//)下载谈判文件等相关资料,按谈判文件规定的到账时间交纳谈判保证金即视为报名,谈判保证金为2000元整,并按谈判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且在规定时间内谈判。

5、谈判时间:响应文件须在2014年4月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之间前递交(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响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同时交纳资料费200元(交纳后不退还)。

6、递交响应文件、谈判地点:黎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县行政大楼旁)。

7、已下载谈判文件缴纳了谈判保证金的响应商,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此次谈判,应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书面通知代理机构放弃此次谈判。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谈判,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该项目谈判的资格。

 

 

采购单位:黎川县广播电视台

 

 

 

代理机构:黎川县纵横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凡     15932975666

电 话/传 真:0794-7518396 

邮  箱: 97451523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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