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汇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海县海洋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对长海县海洋乡消防车及器材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HYXM140301
二、招标内容:
消防车及器材 1辆
(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注:本次招标的货物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三、投标人的资格: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生产或经营范围;
2、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所投消防车的合法有效经销授权;
注:(1)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2014年4月1日起至2014年4月8日止每天8:3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汇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售招标文件(大连市沙河口区集贤北街华邦上都C座2单元501室)。
五、报名要求: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上证明材料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六、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七、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4年4月22日13:00至13:30(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受理区(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八、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4年4月22日13:30(北京时间)。
九、开标时间与地点:2014年4月22日13:30(北京时间)在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开标室(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十、招 标 人:长海县海洋乡人民政府
十一、招标代理人:大连汇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于洋
电 话:0411-84308636
传 真:0411-84308636
开 户 行: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建支行
账 号:802301209008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