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崇义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复,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崇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委托,对智能交通系统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经采购人确认,现对2014年3月19日发布的电子化招标文件就有关事项变更如下:
一、变更事项1:原电子化招标文件中“(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4年4月14日15:00(北京时间),”
现变更为:(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二、变更事项2:原电子化招标文件中“15.1投标文件必须与
现变更为:15.1投标文件必须与2014年4月17日15:00(北京时间)之前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门户网站;否则,其投标无效。
此变更公告为《电子化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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