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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儿庄公安分局、台儿庄区广播影视中心等单位所需办公用品、警用设备、移动导播系统及农药残留速测仪等项目

2014-04-02 来源:山东枣庄人民政府

一、采购人:枣庄市公安局台儿庄分局、台儿庄区农业局、台儿庄区广播影视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鲁正招标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枣庄市公安局台儿庄分局、台儿庄区广播影视中心等单位所需办公用品、警用设备、移动导播系统及农药残留速测仪等项目采购

四、项目编号: ZZTEZGPTP-2014-003

五、项目说明:枣庄市公安局台儿庄分局、台儿庄区广播影视中心等单位所需办公用品、警用设备、移动导播系统及农药残留速测仪等项目采购,本项目共分三个包:

A包:枣庄市公安局台儿庄分局所需办公用品及警用装备;

B包:台儿庄区广播影视中心所需OBV-2008移动导播系统;

C包:台儿庄区农业局所需农药残留速测仪及冰箱;

详细要求详见采购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供货能力及信誉;

(2)A包部分产品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公安部及相关部门检验报告、产品相关认证;

(3)B包须具有大型数字电视转播车的系统集成和制造经验,在中国境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并能提供产品设备备件;

(4)C包须具有制造商出具的本项目专项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农残速测仪的省级检测报告及产品相关认证。

七、报名及获取谈判文件地点、时间:

标书售价:150元\包(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时间:即日起至2014年4月4日 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143号省轻工业办公室九层

枣庄市文化中路华府豪庭一号楼一单元1001室

报名时需提供(年检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审核后返回):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报价单位报名时的资格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最终通过或合格,报价单位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现场组织的资格后审结果为准。

八、报价时间及截止时间: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4月1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公开报价时间:2014年4月1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公开报价地点:台儿庄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建设银行三楼)

九、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秀梅

电    话:0531-83176306  0632-8889123    15588217171 

邮   箱:sdlzzb2013@126.com      

山东鲁正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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