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ZZCG2014-052
二、招标内容:影视设备(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注:1、招标文件中“高清数字摄录一体机、高清广角镜头、高清数字录像机、磁带”可投进口产品,其他设备必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者视其投标无效。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投标人所投“笔记本电脑”必须是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五期)》内的产品,否则视其投标文件无效(须提供证明材料)。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二)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所投产品“高清数字摄录一体机、高清数字录像机、高标清切换台、通话主站、机架式高清监视器、波形矢量监视器、硬盘录像机、机架式调音台、音频延时器、摄像机直流电源供应中心”的合法有效经销授权;
(三)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和截止时间以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自2014年4月4日起至2014年4月16日每天9:00-17: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中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售招标文件(大连市西岗区胜利路100号槐花大厦518室)。
五、报名要求:
投标单位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未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信息网(http://www.ccgp.dl.gov.cn)“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已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
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外地投标人须提供的本地售后服务机构证明原件及上述相应文件的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各一套,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六、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
七、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4年4月24日13:30-14:00时(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4受理处(大连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西岗区迎春路2号)。
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与地点:2014年4月24日14:0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2开标室(大连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西岗区迎春路2号)。
九、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217万元(投标人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视为无效投标。
十、招 标 人: 大连市公安局
十一、招标代理人:大连中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顾文龙 电 话:0411-84390287-813
传 真:0411-84390217 电子邮箱:dlzz@dl.cn
地 址:大连市西岗区胜利路100号槐花大厦518室
开户银行及帐号:中国银行大连星海湾支行营业部 305164282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