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通许县中心医院病房楼辐射防护、打井工程、弱电系统工程 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通许县中心医院 ,资金来源专项资金+地方配套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通许县中心医院 委托就该项目第三标段进行二次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应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名称:通许县中心医院病房楼辐射防护、打井工程、弱电系统工程第三标段
2、招标编号:豫通财货物公开招标【2014】001号
3、建设地点:通许县中心医院院内
4、资金来源:专项资金+地方配套资金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
6、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
三、本标段招标内容
通许县中心医院病房楼辐射防护的采购及安装。主要包括手动不锈钢铅防护推拉门、手动不锈钢铅防护平开门、铅玻璃观察窗、墙体、顶棚的防护等的采购及安装。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4.2 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4.3投标人须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物品、相应的技术及服务,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投标人须为投标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一个生产厂家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前来参加投标),具有2011年1月1日以来类似采购业绩;所投产品具备卫生部射线防护器材防护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放射防护器材检测报告单,并在有效期内;
4.4投标人需具备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日期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期间需在有效期内);
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须知
1、请于 2014年 4 月 14日至 2014年 4 月 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8 时 30 分至 11 时,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交易部(通许县行政路中段体育场对面)报名;
2、报名时需携带:
投标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生产厂家的专项授权(代理商提供);所投产品卫生部射线防护器材防护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放射防护器材检测报告单(有效期内);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2011年1月1日以来类似采购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以上所有材料出示有效原件并留加盖申请人公章复印件二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申请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申请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3、招标文件及资料500元/标段,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5月5日上午9:30整(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通许县行政路中段体育场对面)。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通许县中心医院
联 系 人:苏先生
联系电话:1359210405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董先生
联系电话:0371-65992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