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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廉政教育中心、省纪委监察厅预防腐败局综合业务楼及办案中心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4-04-16 来源: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河南廉政教育中心、省纪委监察厅预防腐败局综合业务楼及

办案中心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4]359

1、招标条件

河南廉政教育中心、省纪委监察厅预防腐败局综合业务楼及办案中心建设项目已由河南省发改委批准,初步设计批准文号为豫发改设计[2012]2287号和豫发改设计[2013]1894号,项目投资概算26423万元,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招标人为河南廉政教育中心基建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建筑智能化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以西,正光路以北区域内,总建筑面积61029.92平方米;具体建设内容有:河南廉政教育中心(展厅部分)10128.08 2,地上4层;省纪委监察厅预防腐败局综合业务楼(含河南廉政教育中心业务用房33353.42,地下1层、地上9层、局部7层;省纪委监察厅预防腐败局办案中心17106.442,地上7层、配楼3层、地下1层,南大门、北大门、西大门共442平方米

招标范围: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的设备材料采购、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及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企业同时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者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或者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

3.3、具有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

3.4、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企业拟派项目经理具备行业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计算机系统集成高级项目经理证书;

3.6、企业拟派技术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7、企业具有2011年以来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业绩(提供至少二个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业绩);

3.8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 

有意投标的单位,请携带下列资料1复印件前来报名(注明提供原件的报名时须出示原件或公证件):

4.1 法人代表授权书(提供原件)

4.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原件)

4.3 企业资质证书(提供原件)

4.4 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原件)

4.5 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高级项目经理证书(提供原件)

4.6 项目负责人高级职称证书(提供原件)

4.7 2011年以来企业类似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原件)

4.8 2010-201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原件)

4.10 企业简介

复印件应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时间:20144162014422(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1430时至1630 时(北京时间)

报名地点:郑东新区CBD外环(商务西七街)中华大厦19楼业务一部1902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持投标邀请书到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郑东新区CBD外环(商务西七街)中华大厦19楼业务一部)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后 2 日内寄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网站》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郑东新区商务外环3号中华大厦19楼业务一部

联 系 人: 王品女士

联系电话:0371-63911057

    真:0371-69092157

电子邮件: yuxinwp200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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