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4-24
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受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宣传教育中心的委托,对下述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宣传教育中心城管电视专栏制作政府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0714-EMTC-4998
三、招标内容:城管电视专栏制作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万元) | 总预算金额(万元) | 备注 |
1 | 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宣传教育中心城管电视专栏制作 | 一项(详见技术需求) | 199.4325 | 199.4325 |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和服务提供商投标 |
招标文件免费下载方法电子版招标文件下载地址:www.caigou.com.cn,进入主页后点击“政府采购”栏目,再在新页面中点击“标书下载”。
四、合格投标人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服务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
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投标人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
7. 投标人须具有从事电视专栏节目制作的经验。
8. 本项目仅接受根据财库[2011]181号文认定的小型或微型企业投标。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投标人必须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投标。
五、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1.时间:2014年4月24日至2014年4月29日 (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2.地点:北京市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新中电大厦21层前台
3.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200元/本,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若邮购,须加付EMS费100元人民币。请按下述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及联系人等传真给我公司(但所需相关材料应一定递交至我公司),我公司收到传真并核对材料无误后将尽快以EMS方式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方。(在购买标书截止时间前2014年4月29日16:30之前传真并递交相关材料方为有效)
4.购买招标文件应携带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3)投标人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文件原件。
(4)购买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4年5月1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北京市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新中电大厦19层第3会议室
七、其他:
1.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递交文件恕不接受。
2.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会议。
八、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
九、其他
采购人: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宣传教育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39号燕京大厦
联系人:田老师
联系电话:68582793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
地址:北京市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新中电大厦
联系人:许嘉,魏靓
电话:52579327,52579326,13311129338
传真:52579325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翠微路支行
帐号:110060836018150019163
电子邮箱:weijing@ceiec.com.cn
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
201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