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灵宝市第三小学的委托,就灵宝市第三小学录(直)播教室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招标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2.1、项目名称:灵宝市第三小学录(直)播教室设备采购项目
2.2、采购编号: CDZBCG-2014-239
三、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3.1、采购名称及数量:录(直)播设备一批;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3.2、交货地点:灵宝市第三小学校园内;
3.3、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交货;
3.4、安 装 期:10日历天;
注:以上设备的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包。
四、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生产制造企业或经销商营业执照,年检合格有效,且注册资金不小于100万元及其以上;
4.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4.3、代理商(经销商)须提供本次采购货物的制造商授权书(详见技术要求),并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4.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上述条件者,请于 2014 年4月25日至2014年4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0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灵宝市长安路与函谷路交叉口时代广场B区5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2011年以来提供过类似的产品和服务(以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为准)、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记录原件(本证明2个月内有效)、企业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反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制造商授权书(代理商(经销商)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验原件和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份,售后不退,外地不邮寄。
5.3、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10000.00 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招标文件指定账户,未能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的均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5月20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为灵宝市宝源大酒店八楼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八、本采购联系事项:
招 标 人:灵宝市第三小学
地 址:灵宝市函谷路北段
联 系 人:薛先生
电 话:13939876801
代 理 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总公司地址: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学大道65号
联 系 人: 师女士
电 话:0371--67789598 0398-6198009 13193966528
2014 年4月25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