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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太科园智能交通设施改造维护项目工程公开招标的更正公告

2014-04-29 来源:江苏省政府采购

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太科园智能交通设施改造维护项目工程公开招标的更正公告
标号:JSZHCG2014-03

标号:JSZHCG2014-03

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无锡市公安局新区分局委托,就其太科园智能交通设施改造维护项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已于2014年4月14日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开招标公告,现发布更正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太科园智能交通设施改造维护项目工程,JSZHCG2014-03。

 

二、原招标公告主要信息 

原招标项目名称:太科园智能交通设施改造维护项目工程

原招标项目编号:JSZHCG2014-03

原公告日期:   2014年4月14日 

原公告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 

 

三、更正事项及内容:

 

(一)   招标公告:

1、  服务周期年。

现更正为:服务周期年。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是智能交通设施单位,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现更正为:

应是智能交通设施单位,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删除(2)项:具有在2011-2013年期间江苏省公安交巡警部门智能交通设施维护相关成功案例,合同金额在80万(含)或以上的维护案例(须提供合同原件,同时附有建设单位或接收单位领导亲笔签名的并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评价证明材料原件,上述原件均须在报名时提供)。

 

(二)招标文件:

1删除原招标文件第6页商务标部分证明文件中,第(8)项:具有在2011-2013年期间江苏省公安交巡警部门智能交通设施维护相关成功案例,合同金额在80万(含)或以上的维护案例(须提供合同原件,同时附有建设单位或接收单位领导亲笔签名的并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评价证明材料原件,上述原件均须在报名时提供)。

 

2、原招标文件第10页第6项评分标准

现更正为:

(一)评分项目及分值(总分100分)

类别

内容

分数

评分内容

商务分

(80分)

投标

报价 

60

1)计算低于最高限价的所有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H;

2)在开标时由投标供应商代表随机抽取系数K,K的取值范围为95%、96%、97%;

3)计算产生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为价格分满分。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H×K;

4)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或低于评标基准价进行相应扣分,扣分值C的取定:每高于1%扣1分,每低于1%扣0.5分。其价格分计算公式如下:

价格分=

价格总分-

︱基准价- 投标报价︱

×C×100

基准价

 

1、资质

证书

18

(1)投标人具有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全项(非单项)检测报告(有效期内)的得3分

(2)投标人具有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闯红灯记录系统全项(非单项)检测报告(有效期内)的得3分

(3)投标人具有国家版权局颁发的电子警察抓拍系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得3分。

(4)投标人具有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内)的得2分。

(5)投标人具有省级民营科技企业证书或省级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得2分。

(6)投标人具有工信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的得2分。

(7)投标人具有以投标单位名义在无锡地区注册的专用升高车(以行驶证原件为准)的,有一辆得1分,最高得2分。

(8)投标人具有工信部IT服务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

2、成功

案例

2

投标人具有2011年以来与江苏省公安部门签订的道路智能交通设施维护项目合同,且合同总金额≥100万元的维护案例,(以合同签订时间在2011年1月1日以后为准,提供合同原件,不提供不得分)有一个得1分,最高2分。

技术分(20分)

 1、技术文件

20

(1)针对本项目的日常维护方案(包括日常巡查、维护、清洗、日常配合等基本工作)4分;

(2)针对突击性任务、应急抢修、应急响应及应急替代产品、重点活动保障的应急维护方案5分;

(3)巡检管理预案3分;

(4)安全管理方案(主要包括正常营运及维护作业时和发生事故时的安全防护措施)3分;

(5)维护期间物资、车辆设备配备方案1分;

(6)针对本项目的管理规章制度2分;

(7)规范服务保障承诺2分。

评委按照下列评分幅度对技术文件进行评分:

90%≤优≤100%;80%≤良<90%;60%≤一般<80%。

(取所有评委打分分值的平均值)。

价格扣除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参加报价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和投标供应商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投标供应商为中型或小、微型企业的认定证明复印件。如未按要求填写和提供有效证明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

 

3原招标文件附件1(交通指挥系统维护常用设备、材料报价总表)中,第17项配件名称:满灯信号灯组,单位:组,品牌:安邦,型号:400型,数量:3。

现更正为:满灯信号灯组,单位:组,品牌:安邦,型号:300型,数量:3。

 

4、本次招标投标报名时间、答疑时间、投标开始时间及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更正如下:

1)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间更正为延期201456日止,每天9:0011:30 13:301600 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2)提疑截止时间更正为20145711时前,以书面传真形式和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采购代理机构。

答疑时间更正为20145916时前,以书面(或电子稿)形式发送给各报名投标供应商。

3)投标开始时间更正为20145151300,投标截止时间更正为20145151330

4)开标时间更正为20145151330

 

如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涉及到以上修改的部分,其具体要求视同做相应修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更正。

 

四、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联系人:王成祎、卓玉平

联系电话:0510-82796055 ,手机:13357910021,传真:0510-82796055

电子邮件地址:670304540@qq.com

联系地址: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无锡市棉花巷锡惠弄24号六楼)

 

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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