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公安局农场分局海丰农场派出所监控系统建设
2、招标编号:shcg14-10158
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海丰派出所监控系统建设,除前端高清点设立及接入外,还包括中心端流媒体平台、中心端显示系统以及中心机房装修。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4、交付/服务地址:江苏省海丰农场。
5、交付/服务日期:在2014年11月1日前完成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工作。
6、本项目采购限价为1853280元人民币,报价超过限价的投标不予接受。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4、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5、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和时间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自2014年04月29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05月17日 00:00:00,登录“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http://www.shzfcg.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网上投标培训安排在每周三下午2:00,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5楼会议室。请投标人代表可先查看网上投标视频演示,如有操作问题,再参加培训会议。
四、接受投标、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1、网上接受投标时间:2014年05月07日 00:00:00 至投标截止。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4年05月22日(星期四)10:30,(以网上招投标系统显示时间为准)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网上投标网址:http://www.shzfcg.gov.cn
2、投标地点:上海市陆家浜路1054号4楼404室。
3、开标地点:上海市陆家浜路1054号采购中心会议室。
网上投标成功的投标人,可于投标截止时间1小时后通过数字认证证书登陆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网上投标系统”,下载开标记录。愿意参加开标仪式的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可持网上投标回执准时出席。
六、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和电子邮件通知,请投标人及时关注。
集中采购机构: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上海市陆家浜路1054号4楼
邮编:200011
联系人:沈伟
电话:021-63770940
传真:021-63186094
采购人:上海市公安局农场分局
地址:复兴西路240号
邮编:200031
联系人:童培宏
电话:22025268
传真:22025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