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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区企业、河道及煤场视频监视系统运维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2014-04-30 来源:浙江省宁波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镇海区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经镇海区采购办批准,受宁波市镇海区环境保护局委托现就镇海区企业、河道及煤场视频监视系统运维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镇海区企业、河道及煤场视频监视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ZHZFCG2014014G011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主要内容及数量:(详见需求)

镇海区企业、煤场及河道环保视频监视系统运维服务,主要内容包括监控摄像机、视频主机、软件系统、网络传输设施等相关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突发故障维修等。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环境保护部(或原国家环保总局)核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自动连续监测专业类别);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六、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14年4月29日至2014年5月12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 ,下午2:00—4:30(北京时间,下同)。 

2、领取地点:镇海区沿江西路200号三楼322 室。 

七、领取采购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1、《政府采购报名介绍信》(格式见附件);

2、报名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 

3、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4年5月21日14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镇海区沿江西路200号三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将予以拒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4年5月21日14时在镇海区沿江西路200号三楼开标室进行,邀请投标人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4300元;

投标保证金应在2014年5月20日前以汇票、电汇、支票、现金等形式交纳

账户: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镇海支行;

帐号:52030122000006527;

地址:镇海区车站路18号。

十一、业务咨询:

宁波市镇海区环境保护局:贝老师

联系电话:13777203206

镇海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黄骏;

联系电话:0574-86372125;传真:0574-86294661;

镇海区政府采购中心质疑处理联系人:徐广

联系电话:0574-86291050

传真:0574-86294661

十二、采购监管及投诉受理单位:

镇海区采购办联系电话:0574-86295936

 

 

         

 镇海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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